
已故詠春宗師葉問的入室弟子、著名詠春師父梁挺,去年涉嫌毆打前女友,被裁定襲擊傷人罪成,判監兩個月。
梁不服定罪提出上訴,高院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,裁定梁上訴得直,並撤銷控罪,但押後頒裁決書解釋判決理由。
一直獲准保釋上訴的梁挺(62歲),昨日獲悉上訴得直後,表現興奮。他一步出法庭即表示:「法律是正義的!除了小部份害群之馬!」他並表示對裁決感到開心,終於還他一個清白,不過他坦言案發後已沒有聯絡前女友。
代表梁挺的大律師艾勤賢陳詞時指,原審裁判官忽略及誤解了梁自辯時的證供,梁指事主到他家是因要5萬元墮胎,梁最終亦有開出3萬元支票給她,且於庭上呈上證明,但事主卻嫌太少,並打開窗戶揚言跳樓,梁其後亦提款兩萬元想給事主,只是因他的支票戶口不足5萬元,他才沒有開出5萬元支票,不過原審裁決時沒有就此點作充份考慮,便指梁的證供不可信。
指女事主沒即時報警
艾勤賢又指,控辯雙方沒有爭議事主當時確受傷,但他們指並非梁刻意打傷她,只是因梁看見她意圖跳樓並大喊他打女人,他才拉對方下來,期間她頭部撼向地板,並極力反抗,才會弄傷她;艾勤賢又指裁判官沒有考慮事主的證供充滿疑點,包括她沒有即時報警,且在兌支票及與家人喝茶後才報警。
同意裁判官誤解證供
不過代表控方的律師則指,以梁挺的武功,可輕易制服女事主而不令對方受傷,至於沒有即時報警一事,事主亦曾解釋過是因擔心對方會向其家人報復才沒有即時報警;不過高院法官邵德煒指,同意裁判官有誤解梁與證人的證供之嫌,他又指兩人的說法都有可能性,但相信如梁有意圖毆打女友,可以用更快和更有技巧的方法。
法官最後裁定梁上訴得直,且沒有即時頒令指案件需發還重審。
據原審案情指,梁挺於去年3月30日,在油麻地彌敦道澤豐大廈住所內襲擊前女友聶式盈(45歲)。
據聶於庭上指,事發時兩人因梁的前妻問題發生爭執,事主此時感到氣喘,欲打開窗戶透氣,突被梁用雙手推她落牀,再撲前意圖打她。梁其後用膝蓋頂着事主背部,將她壓倒在地並扣着她喉嚨踢她腹部,梁則否認有毆打她,並指事主因要錢墮胎而與他起爭執。
HCMA 978/2009
主審法官:邵德煒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