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chinaworldfinancepropertysportshorse racingracing bookletentertainmentlife style


貨車輾過78歲老婦 司機不顧而去被捕

【新報訊】觀塘崇仁街昨晨發生奪命車禍,一名七旬老婦疑貪方便未使用行人過路設施過路,被貨車撞倒輾過,雙腿大量出血,惟肇事司機竟不顧而去,老婦送院不治,警方根據車牌尋獲貨車,肇事司機涉3宗罪被捕,有人報稱當時未察覺老婦躺臥路中,將她撞倒,警方懷疑死者事前已遭其他車輛撞倒,正展開調查。


司機涉3宗罪獲准保釋


疑禍不單行被撞死老婦姓張(78歲),送院時昏迷,經搶救後不治,死者身上並無身份證明文件,只有一本銀行存摺,疑死者獨居觀塘區,正聯絡其家人助查。
被捕男子姓梁(51歲),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、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及遇事不報3宗罪,經調查後已獲准保釋。


查曾否遭其他車輛撞倒


昨日上午9時30分,張婦行經觀塘崇仁街近康寧道時,疑貪方便未使用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,有人目擊一輛貨車高速駛過後,張婦昏迷地上,雙腿疑被車輪輾過,大量出血;肇事貨車司機沒有停車駛離現場。
途人見狀報警,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院,惜抵院後不治。警方其後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車牌號碼,在元朗尋獲肇事貨車及拘捕涉案司機。
有人被捕時聲稱當時未察覺老婦躺在地上而將她輾過,警方正調查死者事前曾否遭其他車輛撞倒,並呼籲目擊者致電3661 3308向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提供消息。       
根據現行交通法例,司機駕車遇事造成有人受傷,必須停車報警或等候警員到場,如有合理解釋是嚴重事件,例如運送垂危病人或即將臨盆孕婦等,則可先行前往處理,但必須在24小時內盡快向警方報案;違者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、罰款1萬元及停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