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7歲少年輕判入更生中心
【新報訊】14歲女童被舊同學誘至空置回收店內,與多名少年玩「包剪」脫衣遊戲,女童更被迫與多名少年性交及被肆意非禮。6名涉案被告早前承認控罪,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、勞教中心及戒毒所。另一名17歲被告因協助控方頂證其中兩名被告,昨獲裁判官輕判入更生中心。
17歲被告陳銘健,早前被裁定「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」及「向16歲以下少女作猥褻行為」罪名成立,昨於觀塘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。
辯方大律師昨續為被告求情,指被告適合安排到更生中心、勞動中心及教導所,但被告早前曾協助控方頂證另外兩名被告,故希望裁判官將被告判入更生中心,以免於勞教中心內碰到兩名被告,遭他們報復。
怕入勞教中心遭人報復
裁判官陳仲衡指被告沒有犯罪紀錄,於案件審訊期間協助控方作證,令其中兩名被告繩之於法。另外,陳官接納辯方指被告若安排入勞教中心,或會與該兩名被告產生磨擦,故輕判其進入更生中心。陳官早前判刑時曾批評各被告守法意識薄弱,故需以紀律性生活改正品格。
6名被告被控於去年3月27日,將14歲女生X帶到筲箕灣新成街一空置回收店非禮及非法性交。14歲女事主早前作供稱,與其中一女被告為小學同學,但女事主並不認識其他男被告。去年3月27日下午1時左右,女被告邀約X到新成街一空置回收店,其餘男被告陸續抵,一起飲啤酒及猜枚。
贏輸都被迫脫衣及非禮
當時有建議玩「包剪」猜枚,輸者需脫衣服及被撫摸。女事主供稱,她無論贏輸都被迫脫衣及遭他們觸摸胸部及私處。及後,女被告的男友曾迫她口交,事主照做後反抗,女被告轉而替男友口交。其後,X曾與其中3人發生性行為。她曾向女被告求救不果,她又遭多名男被告撫摸身體,深感難受及大叫,但各人只對她笑。一直跟進事主的社工得悉事件後,即代報警求助。
採訪:鍾焯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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